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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梨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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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日我們一起追的yuki 幕後花絮之(鹹粥賣完報警篇)&(我不賣你警察逮捕篇)&(忠實粉絲忘記買單曲篇)&(粉絲吐嘈她好生氣篇)歡迎大家來靠北   時間:104/12/24 pm10:00 地點:桃園蘆竹第一河濱公園 活動:2015耶誕來趣桃徐懷鈺演唱會 圖1拍攝技術有待加強,我是說後面小姐是怎樣?咪咪推擠我是要怎麼拍!呃。。。更正~不是胸前的咪咪,是有一股鹹粥味的女孩叫咪咪。 (忠實粉絲忘記買單曲篇) 時間:104/12/30 pm11:40 地點:鹹粥咪咪?小吃店 過程:圖2活動公佈紅白藝能大賞的錄影入場票卷2張,採用抽獎資格制名額15位,活動於當日23:59截止。緊張又期待的咪咪趕緊求助大大我,咪咪積極的想抽入場卷,但是活動步驟要po新單曲(我還是那個我)照片上傳社群臉書,GG了咪咪沒有購買新單曲,我說咪咪呀你到底是不是忠實粉絲呀?這也太尷尬了吧!再過20分鐘就錯過機會囉!於是大大我把所有歷屆專輯借給咪咪拍照囉。 結果勒…結果開獎囉咪咪謀中獎@@ (粉絲吐嘈她好生氣篇) 時間:105/01/08 pm11:00 地點: 社群臉書 過程:團長發表文章徵求一名粉絲,粉絲團員有多出2張錄影入場票卷,贈給第一位po照片的粉絲,於是咪咪立馬就po了12/30號過期的照片(圖3),絞盡腦汁也要圖取個人利益,我也在社群上留言,告訴大家咪咪po的照片已經是過期了,我是物品持有人我都沒po了咪咪怎麼可以這麼自私呢?因此後續粉絲團員們議論紛紛,咪咪終於生氣了同時也惱羞成怒的留言,有些部分不雅用詞內容都被刪除了,咪咪的空中對話…(圖4) (鹹粥賣完報警察篇) 時間:105/02/19 pm10:00許 地點: 鹹粥咪咪?小吃店 過程:大大與朋友聚餐剛好看見馬路對面 鹹粥咪咪?小吃店的咪咪快打烊了,朋友說去跟咪咪捧場一下買小菜過了配酒,大大拿著500元走到對面 鹹粥咪咪?小吃店。 咪咪說:你要買什麼 大大回:我要買價目表上所有東西 咪咪說:我們沒賣(咪咪有事嗎?) 大大回:我要買價目表上寫的項目各點一份外帶 咪咪說:幹你是來亂的唷我要叫警察 大大回:好吧!你叫警察來我還是要買各一份(猜咪咪沒見過大胃王吧) 咪咪說要:要什麼直接點,有些賣完了,有些冰起來了。 大大回:我就由價目表上照順序點 咪咪說:就剩下這三樣,炸雞卷,紅糟肉,空肉飯。然後買單收錢 大大正要離開時警察到了~ 警察問:什麼事?誰報案? 咪咪回:我報案的,有客人來亂的不是真的要買東西。 警察問:那個誰丫你在這裡幹嘛?買什麼東西? 大大回:我要買價目表上全部的東西各一份,可是打烊了我只買到三種。 警察問:你有付錢了嗎? 大大回:付完了!(阿Sir腦殘嗎?買東西可以不用付錢嗎?)   (我不賣你警察逮捕篇) 時間:105/02/20 pm08:00許 地點: 鹹粥咪咪?小吃店 過程: 大大與昨晚往常跟朋友聚餐,在此過馬路向前消費,實況(冰箱玻璃破碎一地)傻眼。 咪咪說:我不做你生意請你離開 大大回:我只點一份炸蚵仔麻煩幫我送對面謝謝 咪咪說:你砸我玻璃幹嘛?(咪咪自己拿手機錄影蒐證) 大大回:我幹嘛要砸你玻璃(我猜咪咪也腦殘了是嗎) 於是我回到對面繼續聚餐,過沒多久阿Sir又來了,先在現場拍照蒐證再走過來對我盤查,阿Sir表示咪咪對我提出毀損罪之告訴,現在要依法將我列為準現行犯逮捕。阿Sir說:你現在有權不說話也可以尋找律師為你辯護你可以找尋對你有利之證據。大大就這樣被阿Sir帶走了~在分局過了一夜。 我說奇怪了!怎麼阿Sir問棍棒在哪裡,偵查員也問棍棒在哪裡,也問目擊者棍棒在哪裡?經監視器畫面顯示大大確實過馬路走到對面去消費再走回來聚餐接著那都沒去,現場找偏了就是沒有棍棒,訪查路人及目擊者,結果也都沒有人提起棍棒,就連玻璃為何破碎一地也都沒人看見,為何要一直無中生有的問大大棍棒在哪裡!到底要去那生棍棒出來啊! os(這個社會是怎麼了?司法資源都這樣濫用的嗎?)   全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原告還跑去去人家上班單位投訴,那麼設立警政署跟地檢署幹嘛?告訴乃論要照程序走,提告都受理了!怎麼連人家上班工作的地方也不放過,搞到被告飯碗都丟了。   我是被告以準現行犯移送,受害者告我毀損,然後我1萬元交保,接下來就是官司纏身了。我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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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