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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Kare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8-03 | 最近登入:10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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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約四個月前向任職的公司租賃房屋,因該房屋係公司未銷售完的個案特別開放給員工租賃 但租約主要"綁三年",且規定需有員工身分才可租,如不滿三年要退租需賠償剩餘未到期的租金,目前考慮換工作,但因未滿三年,違約金恐達64萬左右(還不含押金兩個月),但這份租約綁勞工工作自由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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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