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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塞君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9-03 | 最近登入:105-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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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你好:我與前夫10年沒聯絡,最近收到前夫留訊,說他生意失敗了,要叫我照顧14歲的小孩,但我一直沒回應他,所以前夫改留言要告我棄養,要跟我要扶養費300萬20年, 當年我離開的時候是帶著熊貓眼離開的,我也有向法院申請家暴,以為不會再吵這個問題,所以還款証明、家暴申請書和離婚協議書也都沒保留 離婚後3年我爸爸去世了,所以我和二個妹妹共同持有了約二分的一塊農地,會因此而去動到土地嗎?          拜託  請幫我拿個主意,我該如何處理? 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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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