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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0-03 | 最近登入:10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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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家是公寓的一 二樓
3~5樓須由房子後側的樓梯上去
二樓的房間漏水已經好多年了 有請水電師傅來看過
評估是三樓在漏水
後來也有跟三樓的屋主反應
但他卻態度強硬 堅持不讓我們進去查看
後來沒辦法 只好找里長幫忙 (因為房子老舊 沒有管委)
後來請2位警察與里長陪同 到了三樓住戶家門口
里長卻跟三樓屋主聊天 說他也是被逼的 他也不想來 一副很委屈的樣子
在我看來里長根本也愛理不理的 嫌麻煩
後來還是沒辦法進去三樓住戶家查看
之後發了存證信函 去調解委員會
但對方沒來 竟然還發了存證信函給我家 內容好像是妨礙名譽之類的
事情已經拖了好多年 漏水越來越嚴重(是一大片了 整個天花板 電燈也開不了 )
請問有什麼途徑可以處理呢?
原本漏水面積沒有很大 我們還可以自行負擔
但現在是一個房間的整個天花板都嚴重漏水了
修繕費用真的會很可觀 有沒有辦法可以讓對方修繕到好呢...?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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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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