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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痛學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2-03 | 最近登入:10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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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03年10月跟補習班買了國考函授課程 去年10月不考了,因此將課程轉售給同學的朋友 今年1月那位朋友也不考了,就將函授課程放上露天拍賣(我完全不知情) 3月初函授課程順利賣出 但由於補習班設定關係,因此那位買家無法登入 買家起先是跟那位朋友告知無法登入 後來買家自己打電話至補習班說不買了 補習班在3/10傳簡訊跟我說要立即下架商品並追回書籍,否則會依法追究法律問題 我馬上去詢問朋友請他下架並且將書寄還給我 3/12我才得知已經賣出去了 那位買家先前由於無法登入的問題一直提出要求退費 但朋友表示不是他的問題,所以不退費 3/12我們整天一直在聯繫那位買家 但他不是說打錯電話就是不接電話 我們也傳訊告知他 我們希望能私下解決這件事 但依然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Q1.因為對方,而我有可能被告,請問我能告他或有什麼辦法向他討回書本呢? 以下為線上課程契約書: 甲方:學生 乙方:補習班 第十三條、終止契約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得終止契約,甲方不得繼續上課並不得依第六條規定辦理退費手續。    1.未經授權擅自重製課程或教材內容而侵犯著作財產權者。    2.將自己或其他學員帳號密碼給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使用而導致乙方權益受損。    3.蓄意入侵或破壞線上學習系統導致立功或其他學員權益受損者。    4.透過學習平台從事非法行為,或蓄意干擾其他學員上課,使乙方或其他學員權益受損者。    5.本課程專為學生學習準備考試之用,若補習班同業或擔任老師工作者,恕本公司不提供服務。一經查獲,立即停止帳號權限,並依退費規定辦理退費。 Q2.請問依照合約內容,補習班是否只能終止我的上課帳號,而不能告我呢?(因為我轉售課程皆為正版,無觸犯著作權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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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