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阿文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0-03 | 最近登入:106-26-04
搜尋結果:共 1 頁,8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之前我與他人發生言語上的衝突(他帶的狗咬傷我),後來對方因為聞到我有酒味,所以警察到場時,對方當著警察與其他民眾說我喝醉...... 警察是我報案找來的,當警察問身份證字號與住所我也馬上回答,開偵庭時對方說應為聞到我有酒味,所以認為我喝醉,這樣隨便猜測,根本是妨礙別人名譽 1.當天我是走路 2.警察問身份證字號與住所,我都能回答 3.當天除了有酒味以外,無其它不正常的行為(所以警察沒作酒測) 這樣我告對方毀謗告的成嗎?   感謝律師回覆!!!
瀏覽:257
日期:106-04-26
先謝謝熱心的律師回覆: 去年12月我因為在公園內被狗咬(有咬傷),後來找到主人之後,此人完全沒倒歉的意思、態度輕挑,溝通無效後本人憤而踢此人另一隻狗,但是踢完之後他對旁邊同行的女性說叫XXX(狗名)的主人來,我有錄音,那表示這狗顯然不是此人所有,請問他有告訴權嗎?
瀏覽:334
日期:106-02-04
律師您好: 之前因與人發生言語上的衝突,過程中我拿手機攝影搜証,但後來對方要搶我手機企圖滅證,我因為保護手機,並且對方搶奪不成而將本人頭部打傷,當場我有報警,後來警察找救護車送我去醫院急診,請問此情形除告277條普通傷害罪之外,能否告邢法329條準強盜罪? 先感謝熱心的律師回覆,謝謝!!!
瀏覽:30134
日期:105-12-24
律師您好: 之前有人在網路某公開留言板指明道姓的罵我,我先將相關證據截圖,後來在他留言下方說今天xx:xx之前不給我刪除就要提告,但是等到過了我給的期限約2小時左右,我上網看,該留言還在,所以我又截圖並告知將到轄區派出所提告,那如果在我報案之前或案件送到檢察官之前,對方刪除留言,這樣還告的成嗎?    謝謝熱心的律師回覆!!!
瀏覽:862
日期:105-08-05
請問律師: 若網路上有篇新聞的內容是只單獨採訪某人 下方的留言板寫"回應" 那有人回應"抓北仔、去死、打死他、或被說成 跟黃安是一路的(這算罵人嗎?)" 雖然沒指名道姓,可是卻在新聞下方回應 請問這算不算公然侮辱與恐嚇? 謝謝律師答覆!!!
瀏覽:279
日期:105-08-02
請問律師: 之前在某網站留言板上發文後我無故被別人漫罵,當時我也沒回應 後來我找出對方地址到派出所告公然侮辱 開過一次偵查庭,昨天收到不起訴的處份書 原因是檢查官認為ID無法表示個人身份(意思大概就是這樣) 那我現在去原本我發文那篇把我的全名、部份身分證字號......等資訊公開 若對方沒即時刪文,這樣七天內我聲請再議是否可以?     謝謝律師回答!!!
瀏覽:535
日期:105-07-15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公然侮辱的成立問題: 之前三月間接受媒體採訪,裡面雖然沒有寫出我的全名 但是報導中有寫住在XX的X先生與拍到我本人(只差沒照到頭) 認識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我(新聞本身報導的並不是壞事) 結果有人轉貼該則報導到她的FB,還發文說噁心透了、不務正業...這類的話這是第一次(今年三月) 後來此人又轉貼該報導到她的FB,一樣發文說噁心透了、不務正業...這類的話這是第二次(今年六月) 最後乾脆在此媒體網站該則新文下方發表意見處直接又把噁心透了、不務正業...這類的話再貼一遍這是第三次(今年六月),與第二次為同一天 我根本不認識對方,更沒招惹她,我想請教律師的問題是: 1.現在連在網路上罵別人的ID都可成立公然侮辱了,那對方每次漫罵時, 都在本人的影片下方發表,這是否可認定對方發言是針對我? 另外因為之前我也接受過其它媒體的採訪,上youtube網站可以找到好幾則 關於本人的新聞影片,其中有的影片還有拍照我全身(含臉部) 2.在FB上公開罵人應該算"公然吧"? 3.對方三個月左右連續發表三次相同的辱罵性文字,這樣是否算是具有侮辱他人的犯罪故意? 謝謝律師回答!!!
瀏覽:309
日期:105-07-14
最近因為在網路FB上被人說我不務正業......(對方根本不知道我的職業),所以我去轄區派出所告對方309條公然侮辱罪,我住高雄,但由FB得知對方住北部,聽說對方是可以在北部作筆錄,那將來開偵察庭呢?聽說是要我到北部去開?但我有恐慌症,看診超過6年,尤其在人多與不熟的地方特別容易發作,我能請醫生出具證明讓我在高雄開偵察庭嗎?謝謝回答!!!
瀏覽:1055
日期:10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