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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美華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0-03 | 最近登入:110-02-12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媽媽因胸口疼痛坐救護車被送去桃園某家醫院.該家醫院當時說媽媽的病是胃筋孿.但隔天媽媽自己到桃x榮掛急診.醫生聽媽媽陳述痛的經過.當下做檢查證實是主動脈剝離.並安排至林口X庚緊急開刀. 胃痙攣就是我們平常說的胃抽筋.本身是一種症狀,不是疾病 主動脈剝離是一種不常見,但卻可能致命的重症,若未施以適當治療,患者發病後每小時即可增加1%的死亡率,兩天內死亡率即提升至50%;因此愈早診斷愈早治療是可以降低死亡的機率。 原本想說媽媽開刀後也挽回了生命.更何況事情都過了兩年就都算了.但前些日子去了那家醫院探視朋友.才突然覺得是否應舉發那位醫師.免得還有人因他誤診而受害. 因此請問~是不是患者沒事醫生就不算違法?我也知舉發的時效已過.但是否還可以依別的條法提告.若委任你們其費用是多少?又會有多少勝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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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23
先在此非常感謝各位律師大大們的熱心回答.但我還有最後一問.就是一般承包工作.都會到現場看過後再行估價.因此在一開始時我傳了一張估價單給設計師.經由設計師看過後與我們多次討論施作的內容.於是在施工之前.當然我又重新打了一份估價單給設計師. 殊不知昨天在對方收到了存證信函後.用line傳了我原先給他的第一張的估價單說.因為我們並未依照估價單上的施工內容施作.為此.他才無法支付尾款.明明那張估價單根本就不是我後來給他的那張啊.真是無言..名副其實的"設計師".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們像這種情形.我已寄出一張存證信函了.接下來我該怎麼辦?我只想拿回屬於我們該拿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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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24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我經由設計師承包了一個防水工程.完工後設計師竟無故拒付工程尾款.對此我們已寄存證信函了.先說明一般承包工作.都會到現場看過後再行估價.因此在一開始時我有大致先傳了一張估價單給設計師參考.經由設計師看過後.也與我們多次討論和修改估價單的內容.於是在施工之前.當然我又重新擬定了一份估價單給設計師.並以最後的這份估價單為施工標準. 殊不知昨天在對方收到了存證信函後.用line傳了我原先給他的第一張的估價單.然後說估價單上所寫的施工內容.有好多處我們都沒施作.還說我們偷工減料.為此.他才無法支付尾款.明明那張估價單根本就不是我後來給他的那張啊.真是無言..名副其實的"設計師".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們像這種情形.我已寄出一張存證信函了.他如果就以這點反咬.混淆是非.那麼我是不是就沒辦法了?我只想拿回屬於我們該拿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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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24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我經由設計師承包了一個防水工程.完工後設計師竟無故拒付工程尾款.對此我們已寄存證信函了.但想請問的是.設計師拒付那麼我們是否有權利可轉向屋主索討.或是請屋主幫忙要求設計師給付尾款? 如果可以的話.也是以寄存證信函的方式給屋主嗎?可是不知道屋主的姓名也可以寄嗎?或是有其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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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