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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吳啟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1-03 | 最近登入:105-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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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覆 貴公司於104年12月11日傳真之催收函。 二、      本公司於先前電話聯絡時,已告知貴公司該款項已扣除,貴公司並於104年12月7日派員至工地協調,經查證 該款項已於104年7月25日該期請款扣除,並說明緣由如下。 說明: 事情緣由為公司發包清潔公司(xx企業有限公司) 承攬室內清潔及 貴公司(xx清潔有限公司)承攬室外清潔,雙方皆告知兩家公司屬互助關係,xx企業有限公司- 賴xx於104年6月工務所時,已告知室內外清潔有未完善,104年6月中旬 (xx企業有限公司 賴xx小姐)派員至工地改善 ,表示無法配合施作清潔,故當下告知,工地會安排其他工班配合交屋做清潔工作。 三、      於104年12月7日貴公司派員(xx清潔有限公司-廖xx)於工地討論,討論過程中表示,如工地人員有告知xx企業有限公司或xx清潔有限公司,兩家公司任何一人有告知工程未完善事項,亦認同室外清潔保留款扣除事宜。 四、      工地人員告知說明為何扣除該款項,為室外牆面泥渣清潔,但(xx清潔有限公司-廖xx) 強調表示只負責清潔外露樑並無清潔外牆,經查證合約明細(詳如附件),如依合約所列 貴公司並未達施作該工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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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