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高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7-03 | 最近登入:112-12-10
搜尋結果:共 3 頁,23 篇文章
收到國稅局查稅請我提供107~110年 我提供出去後資料 國稅局跟我說因我繳稅 要求我補稅9萬多+罰款18萬多+因為我沒跟對方進貨拿發票5~6萬 我跟國稅局說我商品是跟大陸那邊購買的 所以沒有發票 目前他請我提供出國外證明 但都請人代付打人民幣  這樣會不會有銀行法? 另外對方沒開發票這樣真的可以罰?  另外營業稅 是否能扣除進貨成本呢? 我問國稅局人員 他說沒辦法
瀏覽:196
日期:112-10-12
刪除
瀏覽:189
日期:111-12-28
個資法 有人在網路遊戲中 全伺服器 打上我本人遊戲名子 跟工作地址 是否有觸犯到個資法問題?
瀏覽:72
日期:111-12-26
有人在線上遊戲中 打上我本人遊戲名稱(不是現實中名子) 跟工作地址 是否有觸犯到個資法?
瀏覽:91
日期:111-12-26
在去年9月的時候 有人跟我借款投資買IG帳號並承諾在10月15日歸還 並且給20%利息 說這東西很好賺 一個禮拜賺多少是多少馬上就可以還款了 但至今都還沒歸還 走民事支付命令的話 由於當初是借款12萬 但他說20%利息(月息) 那是否可以一直算下去? 還是只能年率5%? 因為他之前跟我畫大餅我才借款
瀏覽:177
日期:111-05-05
 我在遊戲中販售點數卡以低價折數販售 有個A跑來跟我說要收購點數卡 4萬多點 我們以LINE PAY交易 下午2~3點 以給他點數卡序號 當天晚上10點他跑來跟我說他購買的點數有一半的點數被儲值 我就跑去問官方客服 去查詢被儲值時間點 是在 當天晚上的9:30~9:50被儲值  我就跟他說如果在我賣之前被儲值 我負責 如果之後是由你要負責 因為時間經過 6 7個小時的時間也不知道 他序號是否有給過人之類的 然後他不服 跑去告我詐欺 導致我帳戶被凍結  這樣我開完庭解開 是否可以請求賠償?
瀏覽:283
日期:111-03-12
我跟人一起合夥出資一款 線上私服遊戲 我對他不熟 我出資了31萬 對方出租45萬 由他權全負責 營運上架 但開了1個禮拜左右 發現由上玩家人數銳減 掛在他的第三方金流平台(他遲遲不給我看) 所以無法得知正常收益 他都說會大概4~5萬元左右但我發現玩家會私人匯款到他其他帳戶去 並沒有如當初所說讓人匯款到三方平台也跟他說的金額有所差異 請問這我能對他提出哪些控訴呢?_
瀏覽:273
日期:110-11-11
有人詐騙我錢 目前已經申請民事 強制執行 但是他是在家工作 薪水就他爸爸直接給他 名下沒東西 這樣要怎麼把錢拿回來呢? 
瀏覽:504
日期:110-05-23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 年度偵字第3480號、109 年度偵字第3796號),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裁定改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甲○○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壹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又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一、本案被告甲○○所犯者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 年    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進行中皆就被訴事實    為有罪之陳述,經告知其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檢察官    、被告及辯護人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依刑事訴訟法第27 3    條之1 第1 項之規定,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    序。又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2 、同法第159 條第2 項之    規定,簡式審判程序不適用傳聞法則有關限制證據能力之相    關規定,合先敘明。二、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於證據部分補充「被告於本院準備    及審理程序中之自白」外,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如    附件)。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 想問一下被告 被起訴後由於我之前是刑事加民是附帶 我該如何做才能把錢要回來呢? 另外他是被關40天? 因為上方還看到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 年    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 另外如果他名下沒東西 他目前被關 錢還要的回來嗎?  
瀏覽:508
日期:110-04-12
你跟我情況差不多 我直接去警局 直接告詐欺 近期獲得 判決書了
瀏覽:366
日期:11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