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KingZha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9-04 | 最近登入:105-09-04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想請問一下  我在4/4號因酒駕在地檢署開完庭 當時檢察官有說我初犯態度良好 可予以緩起訴或直接判 給予我選擇 但我當時並不懂緩起訴的含義 而選擇直接判 釋回時我才上網查到緩起訴的意思 隔天4/5號連假我就請律師幫忙寫刑事緩起訴聲請狀寄出去 大概4/6號中午寄 但我當時並不曉得股別及案號 所以上面是寫鈞署依身份證字號協助分案 然而我在4/8號在偵結公告上看到我的判決是速偵/聲請簡易判決 請問我這是被定案的意思嗎?是檢察官沒收到?還是檢察官不採納我的緩起訴聲請書的意思嗎? 請問我在偵結公告上的判決確定是照網路上這樣簡易判決還是要等書面處分書寄來才能確定是緩起訴還是簡易判決? 因為挺害怕會有前科的所以很緊張 如果我被聲請簡易判決了 有機會聲請緩刑嗎?
瀏覽:1529
日期:10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