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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周周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9-04 | 最近登入:10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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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7號跟房仲有付訂金 並且簽定 租賃定金收據 8號仲介打來告知 房東要賣房子不出租 訂金會全退給我 我想詢問的  我適用於民法第248ˋ249條款當中 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要求退"加倍"退還訂金嗎? 仲介給我的回答是 因為房東沒有同意租我 所以這不算契約 只能退我訂金不能加倍 如果房東同意租我 房東反悔才可以要求加倍賠償 是這樣子的嗎? 但是訂金收據都寫了 第二點 如果是真的房東要賣房 那我不會怎麼樣.. 如果經查證確定是房東租給別人的話 那我是不是就可要求房東就是加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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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