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QQ蛋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9-04 | 最近登入:105-15-04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先發函終止借名關係,並請求辦理   請問律師您的意思是  也是要寫存證信函寄給他  讓她知道我們要求他繳納所有罰單與稅金 並且要求他把車子歸還的意思嗎     如果他置之不理 我們就可以提出侵占罪  是這樣嗎?
瀏覽:1539
日期:105-04-1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如果有寫存證信函請她把那些罰單稅金繳納清楚  那對方置之不理   而且車子也被他丟去車上等待賣出  那我們這樣是否可以提出告訴侵占罪  或是什麼罪名呢?    (A要提告B
瀏覽:1539
日期:105-04-10
A=女朋友  B=女朋友的前男友 B未滿20歲請A買一台車當車子的車主 車子貸款未還完還積欠一堆罰單   以口頭方式對A說要把車子賣掉  A同意  但最後車子就不見  說已經轉賣 但車主的名子還是A    然後B一直不把罰單還有未繳完的稅金繳納清楚 一直避而不見 現在車子不見 人也都找不到  還有一堆罰單 跟貸款還有稅金要繳 是否可以請教存證信函該如何書寫 想對B提出侵占告訴    還有請問律師我們是否該注意什麼?
瀏覽:1539
日期:10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