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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菜圃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0-04 | 最近登入:105-10-06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我於3/25日車禍,但驗出酒測值0.2我跟警察還檢察官都表示我無喝酒,提出一些相關證據,最後去地建署開了簡易庭,檢察官有發不起訴處分書文件給我,內容大致為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為不起訴之處分。然後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為不起訴之處分。 我想問的事...這代表我刑事部分為不起訴,那行政部分的罰單還需要繳嗎 我真的沒喝酒但因為這件要繳一張罰單認為很冤望,這是只不用繳的意思嗎還是只有刑事的危險駕駛沒是這樣  希望律師能替我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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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09
律師妳好: 我於今年3/25日下班騎車回家發生車禍,當下我打電話報警處理,結果驗酒駕沒過,但我本人真的不會喝酒,車禍之前也都沒喝酒,然而驗出酒測0.2,整個不知道怎麼辦,當下就被警察帶去警局作筆錄,筆錄上我也表明我沒喝酒然後警察也不給我驗血或做第二次,只有做身心生理評量表然後是正常,當天就這樣我被送去分局然後到地檢署開簡易庭還是偵查庭我忘記了,我也跟監察官表明說我沒喝酒,事後到我離開後已經過六小時我問監察官可否驗血自清她也跟我說這部分會有疑慮,所以我才沒驗,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處理,我覺得超冤望,想請問律師我需要怎麼處理? 想請問律師幾個問題: 1.我開完庭後,因為當下監察官沒跟我說後續事宜,所以是否會在收到傳票?大約多久會收到呢? 2.如果法院出完庭後沒辦法撤銷,我想打行政訴訟我要如何去做? 3.罰單這部分,我要去裁決處申訴,他說我屬公共危險罪基於刑事優先原則等法院判決確定30日內再去辦理後續,是代表說我不用先繳 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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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10
徐律師妳好: 檢察官會直接起訴,若要聲請緩起訴要趕快。 起訴後移到法院,可以提出答辯狀向法官說明,交通違規部分要循行政訴訟救濟。 1.有沒有申請緩起訴對我有什麼差別嗎?? 2.所以我這部分,我要等刑事訴訟結束後再去提行政訴訟嗎?還是可以一起做? 3.答辯狀是什麼?我有找出一些對我有幫助的人證跟物證是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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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