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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麥麥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1-04 | 最近登入:10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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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0我行駛在慢車道上因為前車突然煞車我剎不及所以我自摔 但是後來下車他們才說是因為有一台計程車突然右轉要載客人所以他們才都緊急煞車,後來我們有叫警察,可是警察說這樣說不訂最後還會是我被罰與前車沒有保持適當距離,警察說因為計程車有打方向燈才又轉所以也沒有違規,那請問這樣是我自己要自認倒楣嗎?因為我車子跟人都有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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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