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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2-04 | 最近登入:105-13-04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已報案,等待警方之通知即可。 顏律師 謝謝您撥空回我 所以被竊盜不是現行犯,即使知道他住哪,他也可以大搖大擺的繼續犯案,直到他有被"現場"抓? 那台灣不就沒有法律可言? 身為受害者的我....真的感到 無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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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13
我的包包放在機車置物箱 在捷運出口旁 被竊盜,有報案也有三連單,也調到監視錄影帶 確定特定人士竊盜,警方也查到該犯案者有多項前科,但我被告知,因對方 非"現行犯" 只能通知到案,沒辦法將他拘提到案... 因為包包有重要的隨身碟也告知警方, 錢的部份就算了 但至少是否可以拿回我的隨身碟,但警方說他們也無能為力, 現在只剩發3次到案說明,若他還是不到,就可以通緝他了,請問現在只能等嗎? 不過警方也尚未對他發出到案說明...因為說程序很複雜.... 我 4/7號報案的,但要等到下星期 警方才會發到案的通知書給他 ...... 所以 ... 現在應該怎麼處理呢?
瀏覽:423
日期:105-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