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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林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7-04 | 最近登入:105-17-04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經由atm被詐騙了15000元,已經報案,但是因為有一筆是跨銀存款,收據沒有列印到,銀行說需要由警方去申請,想請問: 1.我可以跟警方拿這份資料作為我民事訴訟的證據嗎? 2.因為被詐騙時第一通電話是賣家(網路書店)打電話來告知我的訂單出現錯誤,而訂單內容,姓名,地點等等詳細資料詐騙集團都非常清楚,我可以提出對商家的民事訴訟嗎?以洩漏個資為理由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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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17
謝謝徐律師,想要在請問一下如果是向商家提前這樣的民事訴訟會需要準備怎麼樣的文件,然後我有查詢了該商家的會員服務條款有一條:本網站會員認知及接受條款 金石網絡若發現或合理懷疑您個人資料不正確、遺失或遭冒用時,將盡快通知您,並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且暫停該帳號所產生交易之處理及後續利用;若您發現或合理懷疑您個人資料不正確、遺失或遭冒用時,請您應該立即通知金石網絡,金石網絡將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並視情況進行調查,以上內容通知不代表金石網絡對會員負有任何形式之賠償或補償的責任。 那麼我這樣是否就無法進行求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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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