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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0-04 | 最近登入:107-23-11
搜尋結果:共 1 頁,9 篇文章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拋棄繼承只能在被繼承人死亡後才能辦理。如有減輕扶養義務的事由,可請法院裁判確認。
那請問扶養費的費用是以自己的能力所為還是?需要攜帶什麼證件去辦理減輕扶養呢???
感謝你的回答
瀏覽:262
日期:107-08-2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是被偷可以提告竊盜,若係自己交付與他人辦理繼承等手續, ... (恕刪)
借款
就是拿取這些證件向銀行貸款
在本人不知情下
瀏覽:498
日期:105-04-2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土地分割完成你若分割到土地,就可以土地之所有權人處分土地 ... (恕刪)
沒有糾紛 是家人不歸還 怕他拿去亂來
所以借款必非要本人 只要有土地權狀 印鑑章就可以?
瀏覽:438
日期:105-04-2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只有三兄弟是繼承人,遺產依法就是由三兄弟共有,只要三兄弟都同意,將土地過戶給任何人都可以,若 ... (恕刪)
謝謝你的回答 那如果土地以分割好 但印鑑章在他那 他不歸還 有權力以我的身分借款嗎?
瀏覽:298
日期:10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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