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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e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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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樓私人停車位內堆置雜物,依法大樓管委會及管理人員是不得擅自處理或移動,但若是該雜物具有不特定危險性時(尖銳物品或鐵製有銳邊之大型物件),雖是放於私人車格內,但勢必影響鄰近車位所有人之使用,尤其是幼童很難限制其行為,潛在危險性很難預防.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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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