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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如果我要離婚,已經帶小孩在娘家1個月,我可以跟對方拿小孩的生活費嗎? 因為我有去問過免費律師,他叫我待在娘家6個月後在去找他,小孩生活費要跟他拿,不給也要叫他給,真的可以嗎?這樣對之後爭取監護權會有影響嗎? 我很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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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