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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3-05 | 最近登入:10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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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上有一條寫【在租賃期間內,甲或乙任一方不得提前終止本書合資租賃之各項協議,僅得另尋第三人慨括承受本書合資租賃之各項協議時,協助與他方另訂協議書,亦不得請求上開任何費用】 我是乙方但因合作關係不好,想提早出場,甲方可對我請求甚麼嗎?? 還是他可以告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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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