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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威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3-05 | 最近登入:10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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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這是我妹妹的案例, 我妹妹已經跟先生離婚3年, 但是因為顧及小朋友的感受, 我妹妹沒有搬離前夫的住家, 因為她前夫有類似躁鬱症的精神方面問題, 所以, 妹妹的公公要求他兒子去住外面, 而妹妹的前夫, 卻三不五時的就會回家裡鬧一下, 這幾天, 因為前夫看到我妹妹與男性朋友的合照照片, 居然出手打她. 當下已經有報警處理, 並申請保護令. 但是, 前夫將小孩帶走, 不讓小孩子與我妹妹見面. 由於, 前夫家裡有某個程度的財力, 我們若想要爭取小孩子的扶養及監護權的話, 請問會有多少勝算? 小孩從出生到離婚到現在, 都是我妹妹在照顧, 只是住在前夫家裡, 這樣的話, 對法院裁判監護權會有影響嗎? 另外, 因為妹妹長期都在家裡照顧小朋友, 所以沒有很多的積蓄, 可是, 我們一家人都可以協助扶養, 希望您能協助, 謝謝! 祝   商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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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