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璃希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5-05 | 最近登入:105-07-05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這兩天我接到一通電話說是高雄保安大隊的人說我在露天拍賣賣了一個靴下貓的仿冒品
詢問了之後他說是去年6月賣出的
我是從淘寶買來轉賣的
雖然我不太記得到底有沒有賣到這樣商品…
現在他叫我說要去他們高雄那邊做筆錄
因為我在彰化我跟他說我平日要上班真的不方便下去
他也說他可以上來彰化我這邊附近的警局做筆錄
他說跟上面的人請示後到時候再約時間
也問了他說是不是要罰款什麼的
他說電話不好告知要當面跟我說明…?
然後我今天5/5收到郵局的領公文的單子
明天會去領
想請問我該注意些什麼?
還是我該做什麼事?
我本身也有債務在身如果罰款很高的話我真的付不起的話只能被抓去關了嗎??????
債務是學代還沒還完
另外那麼久以前的資料真的查的到嗎?
還有網拍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就可以給警察所有個資嗎?
瀏覽:690
日期:105-05-05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