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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川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6-05 | 最近登入:10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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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合約是去年104 年11月到期,每月租金為5千元 一直繳到今年4月份,房東都沒提出需續約問題,這一兩天房東很熱心地幫我們換了新冷氣後,隔天就要求我們要去重新跟他簽約,新合約租金漲5百元。問題如下: 1.目前如果重新簽約的話房東有權要求我們需再住一年才不扣押金嗎?    契約規定住滿半年退租扣1半押金,住滿一年就不扣押金。關於這問題        可以要求房東刪除此條件嗎? 2.房東租金說漲就漲,就是因為合約到期我們沒要求重新簽約,     就得完全聽房東的擺佈嗎?因為覺得太突然 有甚麼方式可讓合約     直接延到今年11月後,在跟房東續約呢!想說他沒提出合約重簽     合約應該是延遞到今年 錢也收了5個月了!!! 以上2點 煩請幫忙提出解決方向 麻煩老師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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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