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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農夫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4-05 | 最近登入:105-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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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今年三月經由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調解,完成筆錄及離婚手續,依據離婚協議書內容,有關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部分,對方應於約定日期前,匯款至指定帳戶(且內容均註明延誤履行,將按年利率利息10%計算),惟迄今已逾時,對方仍未履行離婚協議內容,請問我接下來應該如何做,才能追討回來,事情圓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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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