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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婷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5-05 | 最近登入:105-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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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之前酒駕有寄來判決書,之前因為要繳4萬5,但我們沒辦法繳,所以4萬5撤銷緩起訴處分等一切情況,量處主文所示之刑,並於知易科罰金折算之標準,10天內向本院議提上訴,可是我們已經超過10天了!我們現在又有8個月小孩我目前沒上班,我們真的沒辦法繳4萬5,那我們現在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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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