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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7-05 | 最近登入:105-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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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
我於105/1/15出一場車禍 我機車 對方(肇事者)計程車
我騎車在計程車前面 後面計程車因為要超我車時跨越雙黃線超車
剛好有一台機車在雙黃線上準備左轉 他為了閃避他往我這裡撞過來
行車紀錄器跟初步研判表判定對方因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我則是無肇事原因
目前私下想找肇事者談和解理賠 他卻一直強調是雙黃線左轉的騎士害他撞向我 就算要理賠也是要找那位騎士 不是找他 沒有打算處理的意思 在過一個多月就超過追訴期了
請問我是否可以直接去警察局請當初承辦員警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還有那位左轉騎士是否有附帶車禍責任 他並沒有被撞到 也沒受傷
純粹是肇事者為了閃他而撞向我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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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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