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居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31-05 | 最近登入:105-03-06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我於5/15日在臺北地下街被出版社的業務攔下,帶到肯德基裡,業務開始推銷書籍,在她拿出訂購單後我有表明一次不是很想購買,之後她又繼續推銷,之後表示是分期付款,之後我簽下訂購單。訂購的書籍和分期付款的劃撥單於5/17寄到我的居住地,5/30我透過社群軟體(LINE)向該名業務表示我要退貨,5/31業務表示不能退貨。我於5/31寄出存證信函,表示我未滿20歲,法定代理人不承認這次買賣契約。並且向消費者保護會申訴。 訂購單上表示「每月一日至十日為繳費日期,如未能依約繳付各期款項,自遲延之日起喪失分期之利益而視為全部到期,並依照公司請求一次付清全部貨款及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利息」我已寄出存證信函但是對方無回應,也不能表示這份買賣契約是中止的狀態對嗎?所以這依然是有效的?我需要繼續付款嗎? 能夠基於是訪問買賣應有30日的契約審核期提出質疑嗎?該如何提出?是我向對方表示要退貨的當下就算在30日內提出嗎?還是要以其他提出? 請問還有什麼能夠救濟呢? 感謝
瀏覽:422
日期:105-06-17
1.商品價格三萬元以下的消費糾紛就算是小額訴訟嗎? 2.要聲請調解該怎麼聲請? 3.想要盡速解決,只要雙方同意,同一時間到法院就能開庭嗎?怎麼申請呢?
瀏覽:569
日期:105-06-03
請問消費者保護法訪問買賣的買賣契約30天的契約審核期是在什麼情況下消費者得以行使?我已經有簽名了可以再提出嗎?30日之內表示要退貨就能算嗎?
瀏覽:355
日期:105-06-01
在地下街被推銷訂購了一套書,當時沒想太多,因為是英文學習的相關書籍...到了這幾天才注意到總價高的驚人。業務那時候讓我分期付款,劃撥單跟書一起送到家裡了,現在書已拆封但是未使用,除了當時簽訂購單所付的訂金之外也還未付其他款項。現在已經超過七天...可以完全依據我未滿20歲要求主張契約不成立退貨嗎?會不會有其他問題呢?還有沒有什麼解決方法呢?
瀏覽:757
日期:105-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