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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李小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31-05 | 最近登入:105-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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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程式設計師,其中有一個網頁案子主要由我負責撰寫還有當主要窗口,但因為對方客戶對網站編排畫面一直在改,而且特效也百般要求且很刁難導致原本預計的上線時間就無限延後,這期間都有做mail以示紀錄是對方延後時間所誤,但由於實在經不起對方如此要求導致我後來就離職了,公司同意也正確將相關事務交接給同事,離職證明書也有拿到,只是最後因為對方客戶的刁難所以公司決定與對方解約結果對方現在不肯而且要要求賠償,目前已經走到寄出律師函了,但現在對方一口咬定是我這裡延誤整個案子的進行將責任推卸給我,之後我可能要被對方傳喚出庭,請問我這樣要出庭嗎?萬一出庭我前公司官司打輸我會有事情嗎?會被要求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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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