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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1-06 | 最近登入:10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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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與配偶以分居快四年,當出因外遇導致兩方吵架。當時配偶口頭上答應原諒我。並叫我搬回家住。當本人搬回去後,不時於言語上羞辱。照成本人精神上無法抵抗的壓力。本人當時也與外遇對方分手了直到現在。目前以在外獨居四年。多次與對方協調離婚事宜。對方開10萬贍養費。本人無力付擔,想請問是否能走法律訴訟。會成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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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