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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澤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4-06 | 最近登入:10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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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下午於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二路及美術北三路的7-11超商外被警方盤查並在機車前面菜籃裡我請的臨時工隨身包包內查獲三支安非他命吸食器跟0.5公克安非他命,過程警方有錄影蒐證,我隨即被帶回警察局,做筆錄,毒品來原事由,在6月1日下午17:00左右我再另一個工地,高雄市左營區拆除裝璜帶另一位臨時工工作,在6月2日早上該員臨時工來電說他的隨身包包遺留該工地而且門鎖住,因當時打給我我人還在屏東家裡,我回答他:那我請設計師幫你代為保管好了因為我也沒鑰匙,我得知設計師忙於工作然而我也是要前往該工地收拾剩於的工作,到現場發現門沒鎖便進入工作,工作完畢後順便前往,與該員約好的下一個工地附近7-11超商集合順便拿還他私人的包包,約的時間是下午13:00由於包包屬該員私人物品我就不便打開看,時間約在12:55分左右該員臨時工未到來,我等到13:00時警察卻到場盤查我,本人很配合盤察,查我並沒任何前科後開始查機車到機車菜藍時我有先聲明這包包不是我的,是一個臨時工的,如要打開查看的話請查看吧,查獲安非他命,及吸食器三支內有藥物殘渣,使用過,就這樣我就被當現行犯被銬手銬帶回鼓山保警隊做第一次筆錄,將毒品安非他命0.5公克及三支吸食器封袋,包包又還給我,這時我說包包不是我的為何拿給我,應該也要封存保留證具,警察不理我,然後有拿六個人的照片讓我指認包包主人,沒一張是對的,從13:00帶走到做完筆錄採集我的尿液抽血液完後,大約16:00時轉送鼓山偵查隊做第二次筆錄蓋手印,拍照,指認照片,這時有指認到包包的主人了,是有吸毒前科,但居無定所,無被通緝,戶籍寄放戶政事務所內,刑警說難找人了,然後一直等到快22:00時移送地檢署等開庭,23:00我被釋放,肚子超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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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