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莊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7-06 | 最近登入:105-16-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地點:彰化市 時間:105/05/20下午4點30~5點左右 發生經過: 當事人(我媽)從大樓騎樓要其進入車道.因騎樓外前後都有停放休旅車及送貨車.遊覽車等較大型車輛,剛起步騎出騎樓要轉正進入車道時(時速10以下)與直行機車發生碰撞,之後到醫院做筆錄(有請大樓提供監視器),員警有播放當時所拍的現場照片給我們看,當下我提出疑問,那違停的車子造成視線死角是否有責任呢?   員警表示地上白線為15公分寬,可停放車輛,但因有畫紅線,故停放在外的車輛屬於違規停車,但他們只會開違停的罰單,與本車禍並無其他責任,且在筆錄繪製當時發生碰撞的示意圖,並無將違停車輛畫上去。   我想請問: 1.因為當事人(我媽)是無照駕駛,且有開罰單,是否符合一罪一罰?事後對方或是必須上法院時法官是否不能再針對此點,額外追加責任及賠償?   2.因新聞常有報導違規停車造成傷亡事件,故有上網查了一下!違規停車造成傷亡有刑事責任~那與當初員警說的又不符合!是否因車禍是告訴乃論.需提告那違停車輛才有連帶責任呢?   3.若違停車輛有連帶責任那筆錄上並無繪製出來.對日後談賠償是否有引響?可否請員警補上?   以上~煩請解答.非常感謝!
瀏覽:410
日期:105-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