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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李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1-06 | 最近登入:105-02-07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房地合一後,家族要賣一塊繼承的共有地該共有地於民國104年1月完成繼承的權狀登記聽聞~~繼承土地後出售,以<<<繼承時現值>>>為前次移轉現值作為成本Q1 繼承時現值 為 104年土地公告現值*面積?稅率:2 年以內超過 1 年:35%10 年以內超過 2 年:20%稅基:土地收入-成本-費用-依土地稅法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Q2 成本以繼承時現值計算,費用與土地漲價總數額比例上應該是很小(先忽略),土地收入以實際賣出計算?這樣稅基不就幾乎是土地收入的80~90%?Q3 假設賣出1000萬,繼承時現值為100萬,費用與土地漲價總數額20萬,持有超過兩年後賣出 ,須繳(1000萬-100萬-20萬)X20%=176萬房地合一稅?Q4 除房地合一稅.房仲收費.相關處理規費.還有沒有其他費用.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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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7-02
家族共有土地(建地)出售,6位共有人已有4人簽不動產授權書,將委託 A共有人 與房仲簽約。我家人也是想出售,但不想簽不動產授權書、授權給 A共有人,想親自審閱簽章。小弟初次接觸此方面,不動產授權書的授權事項,看事項幾乎是全權授權嗎?(不知道是不是我誤解) http://i.imgur.com/n0yYkem.jpg此不動產授權書有無不妥之處?若不授權,這樣與房仲簽委賣,會增加哪些手續?小弟不才,謝謝賜教
瀏覽:2432
日期:105-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