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水蜜桃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3-06 | 最近登入:105-13-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因為今年2月去韓國玩買了太多人參,怕吃不完在露天拍賣,後來到衛生局說明她根本不聽我說明,罰了我3萬元,還說我覆核有可能會罰的更重。她說我在3月和4月分別被2家不同衛生局抓到,但我5月才收到公文且沒有任何警告通知,東西我連拆都沒有拆,也沒有賣出去。而且我以往並沒有犯過藥事法,當然並不知道這是犯法的,但我不是專門代購也不是專門買賣的。另外還有一點就是我在網頁上有宣稱「療效」,但是我的內文是從「正官庄」的官網抓的,然後我的人參是100%她說是藥不是食品,否則罰更重。天阿,我一個月薪水才24000,我不是故意的,我經濟壓力又很大根本繳不起,我求她讓我分期,她還不讓我分,說除非我罰20萬才能分10期,最後妥協讓我分6期。我收到分期單才知道可以分十期,於是我又打電話去求她。可是我還是覺得負擔很大。 請問律師們,我如果覆核會不會罰的更重?我希望可以至少在減輕一點,拜託幫幫我。覆核說明要怎麼寫?會建議我覆核判決嗎。謝謝
瀏覽:1296
日期:105-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