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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R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7-06 | 最近登入:105-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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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房東於租約中手寫備註承諾會幫忙做鐵門、氣窗紗門、抽風機(因為該屋無窗戶,空氣完全無法對流) 當房東找人估價後覺得要花一大筆錢後,先是致電要求承租方替他分攤一半,後來又以房租很優惠了為由, 要求承租方全額吃下,雙方反覆討論後也尚未確實執行取消合約之動作,接著又說太不划算了, 且他已收了第三方訂金,對方也承諾以更高價承租且願意自行負擔這筆工程開銷為由, 除非也願意改以同等高價向他承租才會願意幫做通風設備以及加強門戶安全性。 承租方要求照約履行,房東說若不取消合約支付訂金的第三方要求他賠錢,所以一直說不租了寧願賠錢。 要求見第三方時,房東吱吱嗚嗚無法給出交代,承租方只有一個要求不同意賠償,只要房東依約履行,請問有方法保障自身權益,能照常入住也讓房東履約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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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