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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95173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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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提供信箱有助於毒品犯罪的遂行,可能被當成共同正犯或幫助犯偵辦。 可是我完全不知道被拿去販賣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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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23
我有以我的名字去郵局申請郵局信箱 因為我沒有在用所以把信箱鑰匙借給朋友使用 他拿去毒品交易的話 我會不會有責任?? 還是跟我沒有關係?
瀏覽:451
日期:105-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