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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龍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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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105年5月5號因和女友賭氣吸毒~警方前來盤查我自動交出來 並坦承吸毒~但只限於那天 現在已經沒有吸毒~可以隨時驗尿驗毛髮 結果我沒等到裁決書或簡易判決書 卻等到一張傳票 是否去了之後會直接送勒戒 我最近一次紀錄是99年時 之後再沒有吸毒 我有股東生意近日內要開幕 我搞不懂現在法律是否都不先告知 就直接趁人開庭帶走 這樣我外面的事業怎麼辦 司法會這樣處理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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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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