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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4-06 | 最近登入:105-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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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們是做造型棉花糖的工作室 去年的7月 有咖啡店跟我們購買 我們現成熊造型的棉花糖商品 臉部的部份 做成對方的北極熊臉的畫法 當時說好 這個商品合作期間會給他們專賣 不對外銷售 當時沒有簽合約 只有平台留言板上約定好 合作期間 我們沒有違反規定 販售此商品 今年5月對方告知我們  以後不需要了 6月於他們老闆私人FB 有看到仿冒我們的商品 這幾天多次打電話及line給對方 對方都是拒接或是不回應 此商品由於造型及設計都是我們工作室製作 這樣對方是否有涉嫌仿冒我的商品  我應該要如合採取法律行動? 像我這樣的造型棉花糖 是否能申請專利 萬一對方比我們先申請專利 我能採取什麼因應措施? 我們目前已沒有跟對方合作(他們沒有下單給我們) 可是對方也不願給我們書面通知 告知終止合作關係 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 這個商品我們能自己販售嗎? (只要臉的部份改為其它畫法) 以上再麻煩各位律師協助我們該如何處理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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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