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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Janet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7-06 | 最近登入:105-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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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去了東區一間醫美診所做微晶瓷下巴的部分,當時的諮詢師說微晶瓷1~2年會自己消掉,身體會自己代謝。過了兩年去問過診所諮詢師為什麼我的微晶瓷還在,而且下巴形狀變得很奇怪,有一顆圓圓的在那,諮詢師給我的回答是說要我多熱敷按摩,會代謝掉。因為之前一直在國外所以也沒空去處理下巴。過了三年,今天我的下巴莫名奇妙紅腫起來,去看了外科整形,醫生才跟我說微晶瓷是不可能代謝消失,要消失只有開刀取出,現在因為身體感受到有異物所以開始發炎,整個下巴紅腫連吃飯也有困難??想請問我可以跟原診所要求什麼賠償呢?精神賠償可以要求多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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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