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飄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9-06 | 最近登入:105-29-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我在一間美髮院擔任收錢加設計師的職務? 因助理不滿店的薪水跟突然離職電話也找不到人, 我只有在line回答她滿15天給店家緩衝期找人而已, 還有回答經理轉告的話,可是她卻一直要提告告我? 說因為老闆沒有常來,我就是店長,說我是負責人? 請問一下她真的可以告我嗎?
瀏覽:374
日期:105-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