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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kym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30-06 | 最近登入:105-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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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送貨司機,有天開車從台北去宜蘭送貨,開車途中有喝維士比,突然接到公司電話說有路人報案我爸的車去撞到婦人的機車,請他返回現場,但我爸完全沒感覺撞到機車,回到現場也問對方婦人要怎麼處理看要不要私下和解,婦人當下說現在不要講,隔幾天婦人說她的玉鐲壞掉4萬機車修理多少,這幾天沒上班損失多少感覺像是要敲詐,而我爸酒測0.17第一次酒測超標,然後路口監視器拍現場也非常模糊,看不出來是否有撞到的跡象,警察也沒做現場蒐證拍照,現在以公共危險罪起訴我爸,而對方感覺就是咬定我爸酒駕要敲詐,我們覺得疑點很多監視器又不清楚,結果隔天她拿破碎的手鐲來,警察竟也說當天並沒看到,而爸也跟她說要鑑定,然後婦人又說手鐲免了,但是她不能工作的損失要爸賠償連同加班費,一個月三萬多,要三個月的薪資賠償,還有療養期一年半年的,爸爸就跟她說這不是他的能力所及,到最後假如駕照被扣也沒能力給,她們就說爸沒誠意,直接跟警察說要送地檢暑告爸爸過失傷害,過了2天打電話給我爸說要五萬塊和解,我爸媽想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考慮談價錢,隔一天雙方都收到地院傳票,對方又打來說要10萬才不告我爸傷害,我爸最後也拿了10萬與對方簽和解書,但這些前提都是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我爸與婦人發生擦撞,現在又要去監理所繳罰鍰,想問這樣會被吊扣駕照嗎?還有為什麼沒有開庭就可以先吊扣駕照,而且警方沒有任何證據指出我爸確實是擦撞到婦人的機車,而就直接判定起訴我爸肇事逃逸?想問我們該怎麼做才能釐清還原車禍真實情況,畢竟我爸也58歲了如果沒了這份工作家裡的負擔會很大,我們只是要一個能有心服口服的判決而已,謝謝諮詢律師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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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