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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cath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6-01-05 | 最近登入:10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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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未婚懷孕,男方已至戶政事務所辦理與孩子脫離關係,所以我妹是孩子的撫養人,但她完全沒有盡到任何養育的責任,甚至依然到處與異性交往,完全沒有與孩子同住或是拿出任何孩子食衣住行任何的費用,沒有盡到教導陪伴,或是任何一個正常媽媽該有的責任,請問這樣可以提告嗎?我希望能由法律懲罰她讓他了解他應付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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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