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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旻晏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08-09 | 最近登入:10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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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律師: 我父親於今年8月初去世,去世時銀行債務約有一百多萬,而財產只有動產不到十萬的汽車一輛,想請問.. 1.因為債務已欠近二十年,不知是否還會來追討,所以想先繼承車輛,這樣是否會影響將來限定繼承之權力? 2.如果繼承了車輛,就算銀行來追討債務,是否只就我們所繼承之車輛清償? 3.會建議我直接辦理拋棄繼承嗎? 4.保險及國民年金所稱之繼承人,義務及權力完全同等於民法所稱之繼承人,還是只是個對象目標之稱謂? 以上問題煩請撥控解答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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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