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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帆兒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7-17-04 | 最近登入:107-17-04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妻子多年前欠下銀行龐大卡債,婚後才發現! 銀行多次電話催討與信件告知,目前寄通知單說4月中要來查封清點丈夫名下財產,他們有權這樣做嗎? 1.當初夫妻並無特別約定財產是共同或分別制,銀行是否有權向法院申告成為共同制,丈夫需負擔嗎? 2.丈夫之財產均未設定與妻子有關且為無擔當任何帳務之保人 3.妻子常時間待在大陸,許久不歸〈近一年時間〉,在未辦離離婚前丈夫是否對她債務會有需要負擔之疑慮 4.最後離婚是否真需兩人前往辦理?妻子近一年時間待這大陸,兩人雙方在通訊軟體上雖已協議離婚,這樣是否可由丈夫前往訴請離婚? 以上,問題有點多 非常拜託感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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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