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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7-18-10 | 最近登入:107-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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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因為某些事緊急需要用錢 上網查了銀行,聯絡對方 對方說叫我去7-11印i-bon把申請書印下來趕快給他,他要趕中午送件(距離時間幾十分鐘)我也沒多想,趕緊簽名拍給他 後來發現是對方代書,也接到照會電話。 但第四天我要求取消。因為我問他我配合哪家銀行他不說,也不說利率多少。甚至跟我說因為我是小白,所以銀行要壓我四個月的車貸,他已經幫我答應。 我說我要取消,他說我這樣算毀約。我說他沒經過我同意怎可以幫我做決定,且沒告訴我配合哪家銀行。對方說合約上有寫配合銀行(我說上面寫一大堆銀行,總該告訴我,我個人配合那間銀行。但他始終不說)我說為何壓我四個月,他說反正都要繳有差嗎,我說總該告知我,而不是替我做決定,銀行怎麼說,你就要先告知我。我說但我們還沒過五天,五日內不是可以取消。他們他並沒有壓我簽名,是我自己簽名同意,所以不算。 我堅持取消,他說要對我提告。 今日我收到郵局存證信函。對方要求我賠償11萬多的毀約金,說我故意不對保。 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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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