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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O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5-09 | 最近登入:101-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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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465184370167427&set=a.465184296834101.110743.100000276044541&type=1&theater 8:14分剛從五堵上交流道欲往大華系統到大武崙(62線),誰知道一上交流道就遇到大車一過槽化線往我車道壓過來,害我只能往路肩靠正打算加速過去,結果就出事了,在車禍筆錄時,國道警察有拿到此影像,但是令我吃驚的是,30天判決書居然說明雙方都"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意指我方需在車禍中負擔50%損失,?的不知道要不要在花3000申請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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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