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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Stephani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8-24-06 | 最近登入:108-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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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車禍當下,我騎乘機車後座載人跟於一台汽車後方,對方突然停車並倒車,我車來不及後退就被撞,當下想說我們人除了腳瘀青其他沒怎樣,機車也輕傷,我們向對方拿了名片,對方就先給我們500元與名片說之後還差多少錢再打電話跟他說。之後我們就去車行估價,當下也有拍車子受損的地方,估完價告知對方價錢,對方轉口說是我們追撞他的。之後我們就去警察局備案,告知警察事發經過,警察也有跟對方約時間做筆錄。 我想問的是:因為我們是事後報警,我該注意甚麼,和解應該是不可能了,因為對方直接改口,我們當天也有去驗傷,這樣如果照程序走,到調解委員會,我們可以得到車損賠償與精神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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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8-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