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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羅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8-24-06 | 最近登入:108-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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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由於我要買二手車 我在網路上認識一個人,
他是賣二手車的, 然後他說他可以幫我找看看我要的車 但是要先付訂金,
當時有協議說 若我中途找到車子,則他會全數歸還 (但是這個沒寫在合約上)
然後我們簽了一個很簡單的合約,
就是我 付了三萬塊 他是誰 然後收了三萬塊定金 (有身分證字號)
然後呢 中途我果然從其他管道找到車子
結果 我和這個先生要這個定金的時候, 他一開始說好,
(我有保留對話紀錄 也有錄音)
中途一值有說要還我,
但是已經過了一個多月了 他還是在那邊推拖拉,
我只是想問這種情況 我可以告他侵占嗎??
還是說我只能走民事法庭? 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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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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