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義民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9-12-07 | 最近登入:109-16-07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當時情況是對方在遊戲上面被人辱罵, 他認為是我朋友所為, 友人確實沒有, 但他依舊認定是我朋友, 於是我標記他並對他 評價 "可憐欸 被嗆被罵不知道名字亂嗆人 真的笑死人又丟臉" 因為他當時與群組內多數人起口角, 或許我是唯一一個有標記 他的, 於是對方要向我提告, 請問  這真的能夠提告嗎, 告得成嗎? 我能如何避免法律責任呢?
瀏覽:225
日期:109-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