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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9-17-11 | 最近登入:109-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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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文\ 小弟是一名SOHO建築繪圖接案者 事由 : 今年9月份,向甲公司報價提供繪圖費用的報價單給對方,經洽談後口頭同意給予承接此繪圖案,但未簽認此份報價單及合約,在9~11月之間有空檔就好意先行幫忙解決圖面疑慮問題並協助開會繪製初步的模型圖供甲公司提供給業主審核,但此工程案件一直無時間確認何時要開始全面性的繪製圖面,所以在9月~11月有空窗期小弟本人就接了其他案子的工作,所以向甲公司電話告知最近很忙,工作上重疊到,怕耽誤到甲公司的時間,請甲公司另行找人接手,可是甲公司很生氣,說我惡意開天窗,讓它們不知所措,影響到公司運作,如果不繼續承接此案,就要寄存證信函給我說我惡意開他們天窗 1.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此事?? 2.雖然我有提供報價單,但報價單我沒簽名也沒用印,對方也沒回簽給我,我如果不繼續承  接此案會有法律責任問題嗎?? 3.如果我堅持不繼續承接,對方突然故意回簽報價單給我,這樣又該如何處理呢??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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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