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蔓蔓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10-15-11 | 最近登入:11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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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只會勸離不勸合 把不得所有的夫妻都離婚一樣 感覺就像都在幫加害人 沒有真正在為受害者   其實應該去法院請求妳丈夫履行同居義務 另外可以提出給出家庭生活費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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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0-11-15